【星島日報報道】兩名大學畢業並從事金融業的內地男子受中介人指使,以虛假的入息證明虛報自己為華夏銀行深圳分行高層,向位於沙田第一城的香港中國銀行分行申請共400萬元信貸,及後由華夏銀行確定二人並非該行職員,故令案件識破並報警處理。法官指涉案屬非常高額的貸款,亦令中銀蒙受不必要的損失及風險,故裁定二人串謀詐騙罪成後判其監禁1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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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yahoo.com/news/涉用假文件訛稱銀行高層呃中 ... 00403.html
两内地毕业生假文件骗银行贷款,被判坐牢近两年
香港造假罪行严重,金融行业犯罪更不能触碰 ,随便一个假文件都可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