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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 國安國教相輔相成 落實推進須雙軌並行

发表于 : 2020-10-13 09:03:26
luckyZ
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是國際多國之慣例,以維護國家的安全和主權。立法、落實抑或推廣國安法,是政府應有之責,更是市民應有之義。

特區包括律政司、教育局應是推行國安教育的首要部門。上月廿七日,有市民到港大撕毀貼於「連儂牆」內涉嫌違反國安法的宣傳品,之後則有學生重貼,令「連儂牆」風波再起。 特首林鄭月娥被傳媒問及有關事件時,指教育局長楊潤雄將與各大學校長會面,了解他們打算如何落實國安法的要求。林鄭表明,「如果他們已經沒有能力落實這個要求,當然執法機關是要處理的」,暗示或會交由執法機關跟進。

事實上,《港區國安法》第10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充分證明推廣國安教育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

國安法立法目的,就是維護國家安全與主權,絕不希望有人嘗試測試國安法底線,亦不希望有人入罪。國安法落實至今近三個月,香港社會普遍恢復平穩,最明顯就是結束「港獨」、解除「黑暴」、停止「攬炒」之歪風。根據警方資料,截至9 月28 日,共28人涉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被捕。當中 24歲男子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控罪指被告於今年7月1日,由東區海底隧道至灣仔謝婓道及柯布連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另一被告23歲理大生呂世瑜被控無牌藏槍彈等罪,還押至11 月20 再訊,警方另指他涉於網上發表港獨文宣,煽動分裂國家。

事實上,國安法內容非常清晰,特區政府有責任牽頭,從政府各部門做起,同時帶動各界包括教育界、傳媒推廣國安教育,令市民了解國安法的內容及落實情況,做到全民支持、推廣及落實法例,並且人人有責,以保障國家安全及主權。有學校亦於本學年陸續在倫理科中加入國安法內容,以教育學生尊重法治及守法,教育局必須嚴肅及大力推動,令更多學校參與國安教育。

針對香港教育界不斷湧現「黑教材」、「黑老師」等問題,特區政府應制訂長、中、短期的政策,在推廣國安教育的同時,大力推動國民教育,雙管齊下,加強年輕一代對國家的認同感,令他們了解國情,明白保障自己國家的安全,是每一位國民的應盡之責,故此國民教育與國安教育其實是相輔相成,兩者必須雙軌進行!

(作者為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