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正式實施,既震懾了危害國家安全的「港獨」黑暴勢力,也開啟了香港全面撥亂反正的歷史性變革。能否藉著推行國家安全教育,而讓長期被泛黃、暴力政治侵蝕得千瘡百孔的香港教育枯木逢春,重建起一套與「一國兩制」相適應、為「愛國者治港」培養接班人的教育制度,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教育局日前向全港中小學、特殊學校以及幼稚園發通告,表示為配合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局方會以多重進路方式支援學校,包括更新課程、編制教學示例、製作教與學資源,並為校長和教師提供專業發展課程;亦會協助學校推行國家安全教育,讓學生清晰了解國家和香港密不可分的關係,以及香港國安法對「一國兩制」的落實和香港穩定發展的重要性。這是一個很好的開端,值得點讚。
香港國安法第九條及第十條明確規定特區政府應通過學校、社團、媒體、網絡等展開國家安全教育,提高港人的國安意識及守法意識,可謂有的放矢。事實上,在反對派政客及背後操縱勢力以及特定立場媒體經年累月的洗腦下,香港的校園成為「港獨」、黑暴的大本營。去年一場狂飆突進的修例風波,更將香港教育的種種亂象暴露無遺,三千多名學生和孩子為此付出了難以承受的慘痛代價。香港的教育已嚴重偏離「一國兩制」的正確方向,淪為反對派進行「政治攬炒」的工具,不僅喪失了其教書育人的應有之義,還使得整個社會、乃至整個國家為接連不斷的禍亂埋單。做爲多年身兼中學校董的筆者更感痛心疾首。
法律是懲治於已然,教育則是防範於未然。教育需要以潤物細無聲的方式循序漸進,需要幾代人的共同努力與矯正,要耐得住寂寞,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來面對香港教育的「混沌」狀態,這一代人要承擔起做「清道夫」的歷史責任。
筆者以為,在推行國安法教育方面,應從教育局、校董會、老師等多個層面進行。首先,教育局必須盡快制定合適的指引,包括教授內容、教學形式及時數等,讓學校有所依循,同時盡可能提供統一的教材、課綱和相關師資培訓。辦學團體就國安教育達成共識,並列入辦學的目標和宗旨。
第二,教育局應重新審視校董註冊機制,要求辦學團體在委派校董時加强檢視校董會成員構成,確保成員質素,力阻政治入侵校園,同時將國安教育列為全港校董培訓進修的必需課程。
第三,教育局組織對教師進行國安教育的輪訓。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法都屬於法學教育,專業含量要求相對較高,按校本處理是遠遠不夠的。很多老師也沒有受過法律的專業教育,恐難以在學校進行專業的普法教育。教育局應組織法律人士為教師進行一定程度的專業培訓,結合涉及國安法相關的重要案例和法律條文深入淺出的轉化成通俗易懂的故事,以令教師教學時增強傳播效果。
第四,在學校設立「國安(國教)課程主任」,督促相關工作在校園長期有效宣傳,教育舆执行。
第五,由於國民教育與國家安全相輔相成,學校應加強推動德育、公民和國民教育,推動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培養學生對國民身份的認同,讓他們成為有識見和積極人生觀、對社會有承擔,並具備國家觀念、香港情懷和國際視野的新一代。
香港國安法是香港走出困局,從亂到治的轉機。全社會應該籍此重新審視香港教育理念,使之能與憲法、基本法、以及與「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方針,更緊密地連結在一起,從根源上解決香港的國安痼疾。我們只要有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就一定能為教育領域激濁揚清。(作者為安徽省政協港澳台僑和外事委员會副主任,香港安徽聯誼總會常務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