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c東網專訊】文字的「繁簡之爭」,在香港屢見不鮮。近日,有區議員上載了一個來自社會福利署的公函信封,上面的收件地址部分為手寫的簡體字。他留言:「政府公函從何時起已變成簡體字呢?」發文在網上引起爭議,有網民直言「有冇搞錯」,惟亦有不少人認為:「有乜問題?」
相片由觀塘區議員畢東尼上載,一日內有逾百人轉發。有網民直言不覺得有問題,「是否有規定不可以用簡體中文字?」「唔識咪學囉!」亦有人謂:「如閣下認為有問題,點解唔叫你班支持者去該署抗議?或者利用你權力收集簽名反對?」有網民則留言回應:「私人書信,我理得你寫乜,問題係呢封係政府嘅信,即係寫嘅嘢係代表政府。」「唔係犯唔犯法嘅問題,係覺得點解我哋明明一直學的用的都是繁體字,現在政府的員工卻寫簡體字?」有人則戲謔稱:「文員已外判給內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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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看不惯,但用简体字确实没有违法香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