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港人五年放一大假 可免繳全球收入稅
发表于 : 2018-10-27 20:39:08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內地已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在內地每年居住滿一百八十三日的港人,須就全球收入繳稅,即在香港收入亦納入內地徵稅範圍;有關措施或影響港人申請內地居住證和在內地發展的意欲。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在北京與國家稅務總局人士會晤,引述對方指內地當局很大機會為內地港人的個人所得稅設訂五年寬限期,只要港人在五年內中途離開內地超過三十天,可獲重新計算寬限期,即在內地「五年放一次大假」將免受影響。譚耀宗向本報表示,稅務總局正就個人所得稅實施進行諮詢,諮詢期至下月四日,其後將公布政策詳情。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指,設五年寬限期對吸引港人申請內地居住證或到內地工作方面一定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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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news.yahoo.com/居內地港人五年放-大假-可 ... 12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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