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日(19日)晚間發出聲明重申,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請辭,並無提及原因,強調香港國安法並無影響香港司法獨立,以及司法制度的有效運作。
特區政府表示,基本法清楚訂明香港享有司法獨立,包括終審權及普通法原則。發言人強調,香港有關獨特優勢,經常被國際商界視為香港賴以成功的主因,政府對維護司法獨立及法治的承擔,無容置疑。
本港有13名海外非常任法官,行政長官多次讚揚這些法官的重要貢獻,特區政府會繼續一貫做法,委任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法官為非常任法官。
發言人又重申,香港國安法符合重要法治原則,包括任何人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被告人有公正審訊的權利等。
發言人再次強調,香港國安法絕對不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和司法制度的暢順運作,包括終審法院。香港特別行政區承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別行政區對香港國安法規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發言人續指,就有關施覺民法官在9月2日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行政長官辦公室表示施覺民法官沒有提及辭任原因。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條,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可隨時以書面通知行政長官而辭職,並無諮詢或批准程序。按既定做法,行政長官作為委任者行使《釋義及通則條例》所賦予的權力,撤銷有關委任及刊登憲報。